新市民积分入户易得分的项目
一、学历加分
分值:
初中+40分,
高中(中技、中职)+50分,
大专+60分,本科以上+80分
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二、社保
分值: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分/年
基本医疗保险+1分/年
失业保险+1分/年
工商保险+1分/年
生育保险+1分/年
佛山市参加的再+1分
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在广东省内外地参保的出示异地参保证明。
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分值:
初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20分
中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40分
高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70分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90分
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110分
证明材料:
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提供经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在国家或省官方网站无法验证的,需向发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网上补录或由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业聘书。
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级别,应供《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应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发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凡在外省经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申请办理省外来粤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并提供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证机关出具的鉴定证明。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应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四、办理居住证年限
分值:
累积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
证明材料:
广东省居住证
五、社会贡献
分值:
在本市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积3分+3分/50小时,最高30分
在本市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3分/200毫升,最高30分
在佛山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5分
在佛山市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50分
证明材料:
志愿者组织出具的志愿者服务时间证明无偿献血证书佛山市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证书
六、年龄
分值:
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5分,
50周岁以下,年龄每减少1岁,+1分,最高分值15分,即低于35岁可加满15分
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七、投资纳税
分值:
1.在我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3分
2.在我市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6分
3.在我市投资设立有限公司10分(上述1、2、3点取最高分,不累计)
4.近5年内(税款所属期)个人在我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1分/500元
5.近5年内(税款所属期),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1分/万元(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八、在佛山市开立住房公积金
分值:
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3分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0.2分/月,最高+12分
证明材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有效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打印)或公积金对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