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工购买经适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在未领取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不动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7、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购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8、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具体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个人提取办理——选择“购买住房提取”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说明: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个人业务办理查询】→【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选择“购买住房提取”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说明: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业务查询】→【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
(二)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