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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建造翻修住房提取材料 附相关说明

佛山公积金建造翻修住房提取材料 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3-06-13 21:0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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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佛山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4、土地证。5、规划许可证。6、结算发票。7、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

佛山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所需材料

提取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土地证。

5、规划许可证。

6、结算发票。

7、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

8、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9、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结婚证:

根据《物权法》《婚姻法》:

1、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且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的,其配偶(未进行登记的一方)可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

2、非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如只登记一人姓名,不能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应依法认定产权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