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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龙江镇低保临界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13 19:0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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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顺德龙江镇低保临界办理材料(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原件;(4)《诚信声明授权书》,顺德区低保家庭财产状况申报表;(5)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申请人,失业救济期

顺德龙江镇低保临界办理材料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原件;

(4)《诚信声明授权书》,顺德区低保家庭财产状况申报表;

(5)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申请人,失业救济期满仍不能就业的,应由劳动部门出具有正当理由仍不能就业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原件;

(6)无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提供镇级(含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劳动能力证明;

(7)属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有违法生育的,提供已落实计划生育和处罚措施证明;

(9)按规定应该提交的能够判断其真实生活状况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离退休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学生证、房产证、全部家庭成员银行存折(卡)、住房公积金存折及一年度证券交易清单,属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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