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在佛山买房贷款额度: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即(借款人当前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
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前半年(6个月)内实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值×当月至退休的月数。退休时间统一按60周岁计算。
另外,无论是市外或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佛山市购房并符合佛山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亦可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并计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时,会根据申请人的资料具体核定可贷额度,其计算除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有关以外,还与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购房金额、 贷款年限、年龄、债务等因素有关。
贷款额度累计:
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
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含)以上,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扩展资料:
否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恢复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佛山实际情况制订。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根据国家《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佛山市2022年6月已制定相应的措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故可用于公积金贷款的资金较为紧张。
由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贷款放款时间长。为解决贷款资金需求量的问题,管理中心于5月1日出台新《贷款办法》,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等政策措施,切实化解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2022年4月底才消化所有存量轮候贷款,恢复放款常态化。目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仍处于高位,暂未达到“发放率在85%以下”,需“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的客观条件和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