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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暂停受理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04:5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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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公告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因2022年度账务结转工作需要,现定于2022年至2023年期间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并将于2023年恢复正常。特此公告。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扩展资料:佛山公积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因2022年度账务结转工作需要,现定于2022年至2023年期间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并将于2023年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

扩展资料:

佛山公积金异地转入手续:

在佛山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1、职工本人办理:

①身份证;

②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①《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办理批量异地转入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②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经办人身份证。

佛山公积金异地转出手续: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