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职工身份证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扩展资料: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作用是什么?异地转移的流程是怎样的?
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直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资金的异地转移,也就是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无需回到转出地申请,可直接在转入地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联系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信息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将资金划出,通过平台反馈转出信息→转入地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反馈的转出信息,且专户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拆分至职工个人明细。
提醒:职工在转入地提出申请前,需先了解转出地办理转出的相关规定,并确认《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填写的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因为信息不准确而导致被转出地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