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佛山单位经办人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佛山单位经办人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12 22:4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佛山单位经办人怎么缴存公积金,佛山单位经办人如何缴存公积金,佛山单位经办人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佛山单位经办人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经办人在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有两个汇缴方式可选,分别是自主汇缴和委托扣缴。一、自主汇缴:指缴存单位每月自行核对、确认应缴住房公积金金额,获取缴款登记号后主动把汇缴资金划账至住房公积金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的汇缴方式

佛山单位经办人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经办人在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有两个汇缴方式可选,分别是自主汇缴和委托扣缴。

一、自主汇缴:

指缴存单位每月自行核对、确认应缴住房公积金金额,获取缴款登记号后主动把汇缴资金划账至住房公积金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的汇缴方式。

每月缴存步骤:

1、缴存单位应于每月的24日前,完成当月的缴存职工新开设、转移、汇缴调整、封存等变更业务。

2、缴存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fsgjj.foshan.gov.cn)或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当月应缴信息并操作“单位汇缴”,获取缴款登记号(以JK开头的号码)。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缴款:

A、选择“在线汇缴”,跳转到在线汇缴平台,通过企业网银直接完成缴存。

B、按应缴金额划账至住房公积金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并在转账摘要栏(或用途栏)准确填入缴款登记号(仅需填写缴款登记号即可,请勿填写其他内容,以免内容过长而被银行系统截取)。住房公积金专户为:

3、通过自主汇缴、以上述规范方式汇入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在到账后1个工作日内记入职工个人账户中。缴存单位和职工可登陆中心网站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也可通过粤省事、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查询渠道如有调整,中心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中心不能保证处理效率,并保留对缴存资金作原路退回的权利。

二、委托扣缴:

指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时使用的一种缴存方式,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可先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前台(以下简称“业务前台”)或网上办事大厅签订《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每月扣缴日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协定方式扣缴住房公积金。即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只需依时办理好当月汇缴变更,中心即可为单位完成扣缴住房公积金并记入职工账户。灵活就业人员须采用委托扣缴方式办理。

办理手续说明:

1、协议签订后,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的24日前,完成当月的缴存职工新开设、转移、汇缴调整、封存等变更业务。

2、管理中心每月扣缴日期是25日。当月扣缴不成功的,将在下月的5日、15日进行两次补扣。连续两次补扣仍不成功的,视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终止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不再发起扣缴。

3、通过委托扣缴方式汇缴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在扣缴后3个工作日内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中。缴存单位和职工可登陆中心网站(fsgjj.foshan.gov.cn)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个人也可通过粤省事、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查询渠道如有调整,中心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