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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提取额度及材料

发布时间:2023-08-10 05:31:1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佛山公积金建房提取条件,佛山公积金建房提取材料,佛山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提取额度及材料

内容简介

提取额度: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2、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

2、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提取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土地证。

5、规划许可证。

6、结算发票。

7、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

8、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9、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