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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专业技术人才公租房申请指南

南海区专业技术人才公租房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1 06:3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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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经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确认的引进人才;(2)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3)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其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确认的引进人才;

(2)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

(3)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经用人单位证明在南海区工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工作所在镇(街道)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共同居住。

所需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书及申请人员明细表(以单位统一申请时提交) (原件一份,可选) ;

2.各申请入住人员资料:

(1 )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必选) ;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如属家庭租住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身份证; (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

(3)劳动合同(工作证明) (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4)社保证明(国外或港澳台户籍的可免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可选) ;

(5)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

(6)专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明或南海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其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确认引进人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或居住情况证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承租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的住房分配情况证明;其他情况的,提供相关居住状况证明)( 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必选)。

申请地点:

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佛山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电话

申请流程:

咨询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保障房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