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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0 23:2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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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按照社保局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佛山市参保人在市内医院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的费用结算和住院登记时,须凭社保卡或身份证才能办理。因此,市民的“旧观念”要更新啦,以前看病着急什么证件都不带就上医院的习惯要改改了,现在随着社保政策实施的更为严格,

按照社保局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佛山市参保人在市内医院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的费用结算和住院登记时,须凭社保卡或身份证才能办理。

因此,市民的“旧观念”要更新啦,以前看病着急什么证件都不带就上医院的习惯要改改了,现在随着社保政策实施的更为严格,看病要像去银行、机场一样,养成必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的习惯。

须刷身份证或社保卡确认身份

此举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保基金支付安全,针对冒用、盗用参保人身份门特开药、住院治疗的事件频频发生,杜绝冒用、盗用参保人资料开药和住院的行为,保障参保人权益。

新规定要求,参保人在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结算费用时,须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医院在刷卡器读取社保卡或身份证信息后,才能为参保人办理结算。而当参保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同样须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医院工作人员对社保卡或身份证进行复印,入住病区后,医务人员根据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再次进行身份核实,确认人证相符后,在证件复印件上填写“人证相符”字样并签名,保存在病案中备查。

不带社保卡或身份证麻烦多多

医院收费人员核实参保人身份后,通过特殊审批登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资料后,方可通过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方式办理现场结算,耗时较多。

若参保人员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参保人就只能去社保局零星报销了。

若参保人因行动不便,需要由家属代办结算时,代办人也须带齐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医院收费员经核对代办人人证相符后,方可刷卡结算。

参保人若遗失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挂失补办期间,凭挂失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办理就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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