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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居民医保参保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4-06 21:36: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4佛山高明居民医保参保注意事项

内容简介

1.本区户籍居民度参保缴费成功,将自动续参度居民医保,如需停保要在规定时间里办理停保手续,新参保个人可以到村(居)委或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登记参加度居民医保。2.下列情况需在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情况如下:①度扣费失败的;②户内有人员增

1.本区户籍居民度参保缴费成功,将自动续参度居民医保,如需停保要在规定时间里办理停保手续,新参保个人可以到村(居)委或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登记参加度居民医保。

2.下列情况需在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情况如下:

①度扣费失败的;

②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

③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

④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

3.为确保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需确保扣费账户在扣费期内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4.除银行批扣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申请退费须知

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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