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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00:20: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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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市二医院就诊须知为有效应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我院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加强了如下防控措施,有关事项如下:㈠推荐微信预约挂号:建议市民提前通过“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按预约时间段准时就诊。

市二医院就诊须知

为有效应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我院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加强了如下防控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㈠推荐微信预约挂号:

建议市民提前通过“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按预约时间段准时就诊。预约挂号时线上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问卷史》。候诊、缴费、取药时需保持一米距离。提倡使用诊间微信支付,减少排队等候和人员聚集。

㈡由预检分诊点进入医院:

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的通知》(粤卫医函〔2020〕153 号)文件要求,为持续发挥医院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我院继续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凡日间(8:00-17:30)来我院就诊患者必须经预检分诊专用通道进入,其余时间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应由急诊预检分诊通道进入。

㈢预检分诊点设置:

正常上班时间:2号楼的医院大门、医院连廊、6号楼入口处;

非正常上班时间:1号楼急诊入口处。

PS:红色圆点标识为日间预检分诊点及发热门诊;蓝色圆点标识为夜间预检分诊点。

㈢主动配合预检工作:

实行“三必查一询问”。预检分诊医护人员对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做到“三必查一询问”:必查健康码、体温、口罩佩戴情况,对有发热和/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必须详细询问具体的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

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打开当天的健康码,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领取防疫健康码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查看健康码。

无法出示健康码的老年人,可在医院志愿者、工作人员指引下走绿色通道。

近期有体温≥37.3℃、咳嗽等相关症状,或近14天到过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或入境21天内人员,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并配合医院的排查工作。如果故意隐瞒相关病史,经查实需负相应法律责任。

㈣主动配合分诊工作:

无发热、咳嗽及其他流行病学史的患者,进入相应专科就诊。现场挂号的市民请到专科预检分诊处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问卷史》。

体温≧37.3℃,无流行病学史的患者进入普通发热门诊诊区候诊。

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由专人引导至特殊发热门诊诊区候诊。

经预检为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由医护人员指引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㈤遵守“一人一诊一室”原则:

进入候诊区后,请您规范就诊,间隔就座静候。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的原则,待广播叫号时再进入诊室就诊,避免交叉感染。就诊结束后避免逗留,尽量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

㈥禁止探视、限制陪护:

患者如需住院的,需进行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方能入院(危急重症患者除外)。住院期间,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佩戴口罩,除接受检查及治疗外,不得在病区或医院内随意走动,不得自行外出离开医院。

原则上不允许陪护。住院患者病情确需陪护的,实施一人一陪护(特殊科室酌情不留陪护),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陪护。

陪护在医院内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间隔1米以上安全距离。在院陪护期间不得在病区或医院内随意走动,不得自行外出离开医院,食宿在医院直至病人出院。陪护人员在院陪护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须立即上报。

谢绝探视。提倡家属及亲朋好友建议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向患者表达问候和关心。

㈦门禁管理:

特殊时期,医院将加强院区门禁管理,请患者及家属、亲友理解并配合。后续规定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公告。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广大患者及家属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和医院联系,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帮您解决问题。

客服中心:0757-8803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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