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1 09:4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顺德新生儿出生登记,顺德新生儿入户,佛山新生儿入户指南,顺德区新生儿出生登记指南
内容简介
顺德区新生儿出生登记办理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登记入户。所需材料[1]按要
顺德区新生儿出生登记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登记入户。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非婚生育的,提供父或母一方)。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证明。父母离婚的,只需提供入户方的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入户的,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4]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
[5]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6]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说明
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2、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3、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告知给予配合。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入户地机关进行审核后,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办理入户。
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其他情况说明
1、小孩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随父母姓氏之外第三方姓的,需提交随第三方姓的证明材料。
2、小孩的姓名应当使用国务院于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教语信〔2013〕2号)。
3、小孩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父、母不同民族成份的,由父母商定小孩民族成份随父或随母,并同时到场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签名确认。
4、小孩的籍贯应当填写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居住地不详的,延续父亲的籍贯。
5、父母属挂靠户的,需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父母一方为港澳居民的,提供其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身份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外籍人士的,提供国外身份证件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7、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异地办理了出生登记的,需注销后再随父(母)入户。
8、国内的出生医学证明用英文填写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9、使用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
办理窗口地址
顺德区局大良派出所: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86号大良派出所户政大厅
顺德区局容桂派出所: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顺德区局伦教派出所: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伦教文化广场北侧行政服务中心
顺德区局陈村派出所:顺德区陈村镇南涌桥侧建设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顺德区局北滘派出所:顺德区北滘镇天宁路18号北滘派出所户政窗口
顺德区局乐从派出所: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
顺德区局勒流派出所: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
顺德区局龙江派出所: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103号龙江派出所户政窗口
顺德区局杏坛派出所: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33号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顺德区局均安派出所: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28号均安行政服务中心
注意:部分镇街已开通预约途径,具体哪些户籍业务必须预约需以前台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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