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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赴高校招聘编制教师(广州站)

发布时间:2023-01-10 20:5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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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学校简介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创办于,跟随着共和国发展的脚步,经过60多年的积淀,已成为顺德职业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被誉为顺德企业的“黄埔军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首批“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

一、学校简介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创办于,跟随着共和国发展的脚步,经过60多年的积淀,已成为顺德职业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被誉为顺德企业的“黄埔军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首批“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等称号

办学以来,学校坚持“面向区域,对接产业,开放多元,品牌强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金钥匙德育、汽车人才摇篮、培训超市、教育扶贫先锋”四大特色,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即至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毕业年限(即前毕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须在引入后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学历(学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查看)。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四)除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五)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修订)》。

五、报名

(一)报名

报名时间: 待定。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报名 (应聘报名网址: 点击进入),报名前注意仔细阅读《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应聘人员登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取招聘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需通过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报名基本材料的电子版 (电子扫描件等) 及初试说课视频。

1.报名基本材料如下(网报必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

(4)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初试说课视频要求如下(网报必提交):

(1)录制一段与所报岗位相关联的说课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中需呈现应聘人员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美术、音乐、体育特殊教育及职校专业课等岗位需包含相关技能展示)

(2)视频须采用MP4格式封装,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视频文件以个人姓名命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基本材料及初试说课视频。正式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负责任。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系统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

(三) 初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初试形式为线上综合评审。

由区教育局统筹成立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说课视频及其在校表现、所获奖项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如果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若某岗位进入初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经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全部推荐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四)复试

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区教育局直接组织。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复试完成后,对复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复试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 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进入)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七) 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顺德教育信息网教师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拟聘人员要于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于至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顺德区教育局审批。

六、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英语”,若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英语”,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如岗位需求学历为“本科”,专业为“英语”,若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英语”,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就高不就低,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建业生、现役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非地方班的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学校联系电话见相关附表,应聘人员如有相关问题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招聘学校。凡是经初试确定推荐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要求在设点公开招聘高校进行现场复试。

(四)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五)有关初试、复试等相应环节情况请应聘人员留意顺德教育信息网以及设点公开招聘高校网站的信息发布。

(六)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刘老师0757-22617395

邓老师0757-22617391

学校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桃源路

传真号码: 0757-22617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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