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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海西樵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及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2-12-27 08:4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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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序号类别对象基本材料父母或监护人子女1优抚群体类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序号类别对象基本材料父母或监护人子女1优抚群体类父母双方均为现役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厅(局)级或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2本镇优抚对象适龄子女师级或市级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户口簿3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市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户口簿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5居住在本镇且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居住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6引进人才类本镇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7在本镇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8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9投资贡献类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镇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0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1在本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住房产权证明(或经房管部门书面备案合同);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2境外群体类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13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14其它类在本镇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本镇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含以上)、有效居住证明;(2)在本市内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含以上)且在本镇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或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第一小学和第二小学不收此类学生,按学片划分到相应学校申请就读)2、计划生育证明1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含港澳台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6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且居住在本镇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入户卡;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说明:

(一)在本镇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含以上)视同“五年居住”,居住证凭有效居住证明即可。

(二)计生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三)房产取得有效时间:截止4月15日前有效登记。

(四)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

(五)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六)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未达个税起征点的申报记录可计算年限。补缴税款不计算年限。

(七)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