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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佛山跨区门诊申报什么时候开始?

发布时间:2023-04-29 16:1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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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22年的佛山跨区门诊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含)止。生效时间:①2021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经核准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②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申请的,自核准之日起生效。办理条件:职工身份参保人,其参保地与

2022年的佛山跨区门诊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

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含)止。

生效时间:

①2021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经核准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②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申请的,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办理条件:职工身份参保人,其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需选择以实际工作地、常住地或户籍地作为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

申报方式:

①网上办理:可选择“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申报。

②现场办理:可选择单位批量办或个人自行办。

佛山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办理方式(网上+现场)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①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②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③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④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