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月发标准为:佛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也就是说,每月可领的失业金为1720元×90%=1548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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