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抗病毒小分子药物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
为切实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布我市可开具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等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医疗机构信息,并附两种药物使用说明。使用该药品前建议详细阅读有关药品说明书或征询临床专业医生意见。
佛山全市可开抗病毒小分子药物的医疗机构信息汇总表
阿兹夫定片使用说明:
一、适应症
发病5天以内的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成年患者。
二、用法用量
成年患者每次5mg,每日1次,疗程至多不超过14天。空腹服用,整片吞服,不可碾碎。
三、禁忌症
对阿兹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四、注意事项
对患有肝功能损伤、胰腺炎、合并病毒性肝炎,或患有严重机会性感染或机会性肿瘤、较严重慢性病、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神经及精神疾病等患者应谨慎用药,并注意不良反应监测。不建议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使用说明:
一、适应症
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患者。
二、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不与食物同服。片剂需整片吞服,不得咀嚼、掰开或压碎。
剂量 推荐剂量为奈玛特韦300 mg(150 mg×2片)联用利托那韦100 mg(100 mg×1片),每 12 小时一次口服给药,连续服用5天。在COVID-19 确诊以及出现症状后5天内尽快服用本品。如果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后因重症或危重 COVID-19需要住院,也建议完成5天的治疗。
漏服情况如果患者漏服一剂本品但未超过通常服药时间的8小时,则应尽快补服并按照正常的给药方案继续用药。如果患者漏服且超过8小时,患者不应补服漏服的剂量,而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剂量。请勿为弥补漏服的剂量而服用双倍剂量。
特殊人群 在中度肾损伤患者(eGFR ≥ 30 至<60 mL/min)中,应将本品的剂量减少至奈玛特韦/利托那韦150 mg/100mg,每12小时一次,持续5天,以避免过度暴露。重度肾损伤(eGFR<30mL/min)患者不应使用本品,包括血液透析下的终末期肾病(ESRD)。重度肝损伤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三、禁忌症
对本品中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不得与高度依赖CYP3A进行清除且其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严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本品不得与强效CYP3A诱导剂联用,否则会显著降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血浆浓度,可能导致病毒学应答丧失和潜在耐药性。鉴于CYP3A诱导剂停用后的延迟效应,即使最近停用了列在下表中的药物,也不能立即开始本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