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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缴费满15年可以不缴吗?

发布时间:2023-12-27 14:2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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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佛山社保缴费满15年可以不缴吗?不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缴满15年,单位仍需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退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

佛山社保缴费满15年可以不缴吗?

不是。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缴满15年,单位仍需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退休。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在缴满15年养老保险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过,养老金受到参保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月缴费基数因素影响,并与之成正相关,也就是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一、继续缴费。

继续缴费就是按月延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还没有缴满15年且满足延长缴费条件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申请条件:

1、广东省内非佛山市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性纯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满15年,最后参保地为佛山市且在佛山市内连续参保满5年或以上的,可按规定在佛山市申请办理继续缴费手续。

2、广东省外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佛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含在本省其他地方参保转入佛山市的缴费年限),按规定选择佛山市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可在佛山市申请继续缴费。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把社会保险关系转回到户籍地,在户籍地办理继续缴费手续及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3、本市户籍参保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规定申请继续缴费。

▲注:参照城镇个体⼯商⼾和灵活就业⼈员的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不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一次性趸缴:

一次性趸缴即一次性付清所有养老保险费的意思,当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

申请条件:

在佛山办理了继续缴费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佛山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1、广东省户籍参保人继续缴费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2、广东省户籍参保人在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3、2011年7月1日前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延续缴费累计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

▲注:一次性趸缴人员缴清全部费用后,可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