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6 12:59:2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积分入住公租房,公租房,佛山新市民积分入住公租房,佛山如何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
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1.持本市有效居住证;2.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3.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家庭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条件:
1.持本市有效居住证;
2.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家庭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
办理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市积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或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等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市积分系统或通过系统传送至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移交所在镇(街道)住建管理部门进行条件审核。
(二)区、镇(街道)住建管理部门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法规的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承租保障性住房等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名单交回相应积分服务窗口进行积分排名并公示。住建管理部门按照积分排序结果及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配。
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住建管理部门回复申请人,并将结果反馈给区积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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